关于上水西郡小区业主监督委员会报名的通知

上水西郡小区全体业主:

为了更好的保障小区业主的权利,加强小区事物的公共管理,维护好大家共同的美好生活环境,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小区拟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现将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广大业主踊跃报名参与。

上水西郡小区业主监督委员会维护全体业主的权利,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是本小区常住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
  2. 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
  5.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以及必要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2. 参与邪教组织,或者非法组织、非法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 被有关部门确认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利用黑恶势力或者“软暴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4. 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被撤销的;
  5. 被有关部门认定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物业不当使用行为,或者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尚未整改到位的;
  6. 经书面催交,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的;
  7. 与业主委员会及小区内提供服务的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到2023年8月28日
报名资料: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物业费缴款凭证
报名地址:上水西郡小区正门物业办
联系人:黄英,13607320345


上水西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