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要督促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
要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要求,督促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进一步规范集中充电场所设施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维护管理和日常用电检查检测,及时发现、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省安委办2022年9月23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12月28日就加强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下发通知,为深刻汲取省内外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现就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为庆祝广大业主过个欢乐喜庆年,方便业主家亲朋拜年,从今晚开始至正月十五,暂停临时车辆收费。祝大家及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龙年吉祥!春节期间,物业人员正常值班,为广大业主家园保驾护航,让大家过好一个安心年,幸福年,热闹年!
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按我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其中不满1千伏居民用户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各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大家好!近日雨雪寒冻天气来临,物业工作人员将与广大业主一起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如需帮助请与物业人员联系。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提高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大家的出入,正门(北门)、东门、西门统一用ID卡刷卡进入,每家每户赠送2-3个。请各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携带有效证件复印件,以便核实身份领取门禁卡。
为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 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条例》等规定,决定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均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APP或各类银行相关渠道完成缴费。如果缴费系统提示“没有查询到参保信息”,请居民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医保服务窗口更新信息后缴费。
上水西郡小区公共用房整层招租信息,有意者请联系:唐女士、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