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24年7月25日经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水西郡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所属权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在使用小区物管用房活动室时,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业主之家。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要督促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
要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要求,督促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进一步规范集中充电场所设施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维护管理和日常用电检查检测,及时发现、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省安委办2022年9月23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12月28日就加强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下发通知,为深刻汲取省内外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现就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本年在具体实施工作过程中,我们的业主代表、筹备组成员以及广大热心志愿者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支持。在大家的帮助下,业委会2023年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达到预期的目标,下面向大家汇报。
首先感谢各位业主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本公司自11月1日进入服务以来,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小区档次,加强车辆的管控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如对停车收费,门禁出入方案有异议,请在本月20日前反馈意见。
我们是湘潭县易俗河镇上水西郡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为了小区长治久安和有序发展,规范小区治理,让每一位业主都能安居乐业,共享和谐发展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特此向您提出查询我小区建筑总平面图(红线图)等相关图纸资料的申请。
经上水西郡业主委员会统计,您的物业费(公共开支费用)仍未缴付。唯恐阁下事务繁忙,一时遗忘,现特函告知: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及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请您配合及时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