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湘潭县关于对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营造瑞气祥和、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1月26日(腊月廿七)至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对七座以下非营运客车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对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但将对酒驾、醉驾、客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对于以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

三、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未占用人行横道、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机动车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向单排有序临时停放的(交警现场劝导拒绝驶离的及发生交通事故的除外)。

四、该通告只适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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